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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一违法建筑已整改拆除,被占土地恢复原状

百姓论谈 773阅读
然然
然然Lv.25楼主+关注
2021-12-01 15:42 来自山西


11月30日,我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开通报3起土地违法案件。本次公开通报旨在提高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全省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1、吕梁市交城县天宁镇阳渠村尚农垣“大棚房”问题。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在“大棚房”清理专项整治“回头看”中排查发现,尚农垣田庄以发展农业为名,违规占用20亩耕地建设非农设施,属“大棚房”问题。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联合工作组责成交城县限期整改拆除,目前,该违法建筑已拆除到位。

  2、忻州市忻府区贾某某违法建房案。

  2020年9月,忻府区贾某某违法占用董村镇游邀村2.4亩基本农田修建房屋,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3、太原市小店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项目部案。

  2021年4月,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潇河产业园区1.6亩耕地建项目部,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据了解,以上三起案件的违法建筑均已拆除,被占土地也已恢复原状。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局长孙涛说,从上述通报的3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作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决心。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采取硬措施,强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来源:山西日报(记者 李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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